10月初,国家林草局驻长春专员办接到群众举报辽宁省本溪市海某业有限公司存在强占林地、毁林开矿等违法行为。办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与辽宁省林草局沟通,调度案件相关情况。10月19日,国家林草局驻长春专员办赵利专员带队会同辽宁省林草局赴本溪对举报案件进行督导。
督导工作采取现场了解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在现场利用无人机航拍获取矿业用地现状影像,将矿区图和林地“一张图”进行叠加,初步确定违法面积。其次,找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有关情况。第三,听取了案件所在区人民政府关于举报问题的有关情况汇报,询问了企业法人、村委会主任、街道、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局等知情人员,详细了解案件发生、处理过程。
最后,督导组对案件调查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案件调查核实,确保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二要保持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与信访人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好信访秩序。三要坚持“举一反三”,结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全面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要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保护好森林资源,推进可持续发展。(范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