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巴州党委、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有力推动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面建成林长制组织体系。截至目前,巴州已全面建成州、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共设立州级林长9名,其中林长2名,副林长2名,片区林长5名;设立县(市)级林长87名,其中林长18名,副林长22名,片区林长47名;设立乡(镇)级林长339名,其中林长155名,副林长133名,片区林长51名;设立村级林长774名,其中林长477名,副林长317名。各级林长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全面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巡林工作,有效解决制约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的瓶颈问题,目前,巴州各级林长巡林已开展430余次,共发现涉及林草资源保护的问题40条,提出53条解决措施,有力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工作持续向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打牢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组织基础。
持续完善林长制制度措施。始终坚持“谋在前、想在前、干在前”的原则,从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出发,各级均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细化到人头、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持续加强追绩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巴州林长办印发《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会议制度》《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督察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林长制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流程,明确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形成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稳步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森林草原保护修复。一是做好“增绿”文章。2021年春季,共完成人工造林6.58万亩,退化修复2.5万亩,建设美丽乡村62个,林草资源总量进一步增加,人居环境进一步向好。二是落实“护绿”职责。开展草原资源本底调查工作,厘清森林草原资源数据,落实79万亩引洪灌溉任务,天然胡杨林区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将全州林区草原视频资源接入维稳指挥平台,强化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监管,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有效保障林区生态安全。三是营造“爱绿”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载体宣传林长制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同时各县市采取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等方式,深入基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基层群众对于林长制的知悉程度,激发了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阶段,巴州将继续以巡林工作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全面梳理工作短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在森林草原资源重点保护区域设置林长制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巴州的绿水青山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为推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民生改善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